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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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万~120万 辅料:氯化钠、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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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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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172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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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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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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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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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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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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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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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险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瘙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正在使用其他药品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