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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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仑膦酸钠 |
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乳香、没药、乌药、川芎、郁金、水杨酸甲脂、薄荷油、肉桂油、丁香油、樟脑。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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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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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3 |
国药准字Z3702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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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活血化瘀,和络止痛。用于运动劳损,肌肉酸痛,跌打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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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外用药,按摩时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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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抗酸药和导泻剂因常含钙或其他金属离子如镁、铁等而会影响本药吸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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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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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活血化瘀,和络止痛。用于运动劳损,肌肉酸痛,跌打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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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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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