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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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决盐酸金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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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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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014 |
国药准字H530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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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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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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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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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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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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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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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