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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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L-缬氨酸-2-[(6-氧代-2-氨基-1,6-二氢-9H-嘌呤-9-基)甲氧基]乙基酯盐酸盐。 |
氟芬那酸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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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抗生素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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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63 |
国药准字H2003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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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
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非感染性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慢性单纯性苔藓等皮肤疾病具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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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续服药7日。 |
外用,成人每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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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伐昔洛韦、阿昔洛韦或本品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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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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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日本进行的一项74例(其中儿童患者52例)多中心、双盲、对照临床试验显示,氟芬那酸丁酯软膏用于特应性皮炎具有一定的安全有效性。用法用量为每日2-3次,由于尚缺乏大规模的临床试验资料支持,故应慎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临床前毒理研究未发现有生殖毒性等,但目前尚缺乏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详细安全性研究资料,因此,不推荐孕妇使用,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要权衡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一般患者用药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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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主要用于带状疱疹。 |
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对非感染性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慢性单纯性苔藓等皮肤疾病具有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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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少数患者有轻度胃肠道症状,如胃部不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可出现头痛、乏力、眩晕。 3.血液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和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 4.心血管系统可引起心动过速、血管扩张等。 5.其它可见皮肤瘙痒、关节痛、肌痛、畏光、眼痛等。 |
重复给药毒性:家兔背部正常皮肤连续涂药(5%、20%软膏)3个月,剂量为25、100mg/kg/日时,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生殖毒性:妊娠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氟芬那酸丁酯的剂量分别为30、60、90mg/kg/日和30、60、120、240mg/kg/日时,未表现出致畸作用,对胎仔也未产生明显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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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8.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
1.本品仅供皮肤外用,请勿当作眼科药物使用。 2.本品为外用药物,严禁口服。如因使用不当或误服而引起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及局部反应),可采用治疗非甾体抗炎药物中毒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