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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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金银花、大青叶、蝉蜕、钩藤、僵蚕、荆芥、甘草、薄荷。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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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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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77 |
国药准字Z4102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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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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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2.5克,二岁至六岁一次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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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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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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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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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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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本品适用于儿童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服;4.不宜与抗酸药同服;5.不宜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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