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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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酚苄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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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大洋制药有限公司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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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928 |
国药准字J2017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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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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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给药须按个体化原则,根据临床反应和尿中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含量调整剂量。开始时每日1次10mg,1日2次,隔日增加10mg,直至获得预期临床疗效,或出现轻微α受体阻断的不良反应,以20-40mg每日2次维持。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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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压。(2)心绞痛、心肌梗死。(3)对本品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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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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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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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嗜铬细胞瘤的治疗和术前准备。 2.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 3.前列腺增生引起的尿潴留。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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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鼻塞、口干、曈孔缩小、反射性心跳加快和胃肠刺激。少见神志模糊、倦怠、头痛、阳瘘、嗜睡,偶可引起心绞痛和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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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动物实验证明,长期口服可引起胃肠道癌; 2.脑供血不足时使用本品需注意血压下降,可能加重脑缺血; 3.代偿性心力衰竭者可引起反射性心跳加快,致心功能失代偿; 4.冠心病患者可因反射性心跳加速而致心绞痛; 5.肾功能不全时可因降压和肾缺血导致肾功能进一步损害; 6.上呼吸道感染时可因鼻塞加重症状; 7.用药期间需定时测血压; 8.开始治疗嗜铬细胞瘤时,建议定时测定尿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以决定用药量。 9.反射性心率加速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10.酚苄明过量时,不能使用肾上腺素,否则会进一步加剧低血压,这称为肾上腺素的反转效应。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