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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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仑膦酸钠和维生素D3 。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醋瑞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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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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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22 |
国药准字HJ2015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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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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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水送服,其它... |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 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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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腹痛、消化不良、食管溃疡、吞咽困难和腹胀。罕见皮疹和红斑、肌肉骨骼疼痛、便秘、腹泻、胀气和头痛。 |
轻度腹泻是应用安必丁治疗最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约7%),一般会在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出现,多数情况下会随着继续治疗而自动消失。上腹疼痛的发生率为3-5%,恶心或呕吐则少于1%。偶尔会导致尿液颜色变黄,这是本品的特性,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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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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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儿童用药:安必丁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 老年用药: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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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以增加骨重,并降低骨折发生率,包括髋部和椎骨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以增加骨量。 |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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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骨关节炎IL-1的重要抑制剂。 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 : (1)本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 ; (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 (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 毒理作用: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胎儿毒性试验,生育力试验,围产期和产后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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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于那些因智力残疾而不能遵守用药指南的患者,应在适当的监护下应用福美加治疗。因为福美加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包括已知的巴雷特食管)、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近1年内)。曾经有上市后报告表明,使用福美加会发生胃和十二指肠溃疡,一些很严重,并伴并发症,不过对照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现这些风险增加。在开始福美加治疗前,必须纠正低钙血症。 |
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减小剂量。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 ;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副反应(例如加速肠道转运)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副反应的发生率。泻药不应和安必丁共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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