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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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份:本品系自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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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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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06 |
国药准字H2000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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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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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照病情的轻重和...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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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以下不良反应来自于临床对照试验*的数据(约7800 名患者)、上市后调查数据以及个别报道。几率分类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00,1/10000,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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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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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本品未证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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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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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d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a、y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此外,本品能增强人体抗辐射的能力。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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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避免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 抑制剂合并用药。 7.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