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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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尼美舒利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为:乙醇、纯化水、抛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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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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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34 |
国药准字Z2016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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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之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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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外用。喷涂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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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除乙醇过敏者外,无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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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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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活血祛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之功效。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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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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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 .忌生冷、油腻食物。 4 .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 .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每次使用前请充分摇匀,并将促动器朝上喷射。 15.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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