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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和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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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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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
阿瑞匹坦胶囊
阿瑞匹坦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奈唑胺。 化学名称:(S)-N-{[3-(3-氟-4-(4-吗啉基)苯)2-氧-5皤唑啉]甲基]-乙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20FN3O4 分子质量:337.35 辅料为:枸橼酸钠、枸橼酸、无水葡萄糖、注射用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生产企业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093

国药准字J201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和用法用量)。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

复杂的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感染的肺炎,11岁以下儿童每8小时,10mg/kg,静注或口服,成人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疗程10-14天,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11岁以下儿童每8小时,10mg/kg静注或口服,成人每12小时,600mg静注或口服,疗程14-28天,纯性的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5岁: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5-11岁: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青少年:每12小时口服600mg,疗程10-14天。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利奈唑胺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利奈唑胺注射液中的非活性成分有:枸橼酸钠、枸橼酸、葡萄糖。利奈唑胺口服干混悬剂中含苯丙氨酸)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和用法用量)。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成人患者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腹泻,头痛和恶心。其他不良事件有呕吐、失眠、便秘、皮疹、头晕、发热、口腔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真菌感染、局部腹痛、消化不良、味觉改变、舌变色、瘙痒。  利奈唑胺上市后见于报道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各类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有的进展至失明)、乳酸性酸中毒。这些不良反应主要出现在用药时间过长(超过28天)的患者中。利奈唑胺合用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物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的患者中,有5-羟色胺综合征的报道。

注意事项

l为减少细菌对药物耐药的发生和保持利奈唑胺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仅用于确诊或高度怀疑敏感菌所致感染的治疗或预防。当获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应当考虑选择或调整抗菌治疗。如缺乏这些资料,当地的流行病学和药物敏感性状况可能有利于经验性治疗的选择。利奈唑胺的适应症不包括革兰氏阴性菌的治疗,如果怀疑或确认感染了革兰氏阴性菌,应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l在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中,利奈唑胺被列入特殊管理。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指征时,处方利奈唑胺可能不会给患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  l由于在治疗导管相关性感染的严重病例的研究试验中,利奈唑胺组的死亡率与对照组相当或更高,因此利奈唑胺没有被批准用于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导管接触部位感染。  l对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查,尤其是用药超过两周,或以前有过骨髓抑制病史,或合并使用能诱导发生骨髓抑制的其他药物,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目前合并接受其他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对发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在已知病例中,停用利奈唑胺后血象指标可以上升并恢复到治疗前的水平。  l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利奈唑胺,均有伪膜性结肠炎的报道,严重程度可为轻度至威胁生命。因此对于使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诊断时要考虑是否是伪膜性结肠炎。当确诊为伪膜性结肠炎时,轻度的通常停药即可痊愈。中度及重度患者,应考虑给予补液,补充电解质和蛋白质,并给与临床上对难辨梭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l如患者出现视力损害的症状时,如视敏度改变、色觉改变、视力模糊或视野缺损,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对于所有长期(大于等于3个月)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及报告有新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间的长短,应当进行视觉功能监测。多数视神经病变可于停药后缓解,但周围神经病变并非如此。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应进行用药与潜在风险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  l使用利奈唑胺过程中,有乳酸性酸中毒的报道。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如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有不明原因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症,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患者应被告知如下信息:  l利奈唑胺可与食物共用或分开服用。  l如果患者有高血压病史,应告知医师。  l当使用利奈唑胺时,应避免食用大量酪胺含量高的食物和饮料。每餐摄入的酪胺量应低于100mg。酪胺含量高的食物包括那些通过储存、发酵、盐渍和烟熏来矫味而引起的蛋白质变性,例如陈年乳酪(每盎司含0-15mg酪胺)、发酵过或风干的肉类(每盎司含0.1-8mg酪胺)、泡菜(每盎司含1mg酪胺)、酱油(每一茶匙含5mg酪胺)、生啤(每3盎司含1mg酪胺)、红酒(每8盎司含0-6mg酪胺)。如果长期贮存或不适当的冷藏,任何一种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其酪胺含量均会增加。  l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含盐酸伪麻黄碱或盐酸苯丙醇胺的药物,如抗感冒药物和缓解充血的药物,应告知医师。  l如果患者正在使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或其他抗抑郁剂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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