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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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病、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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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法骨化醇 |
主要组成成分:本品活性成份为来氟米特。 化学名称:N-(4-三氟甲基苯基)-5-甲基异噁唑-4-羧酰胺。 分子式:C12H9F3N202 分子量:27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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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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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080075 |
国药准字H2008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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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病、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等 |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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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首剂量:骨质疏松症者一次2粒,一日1;其它病症者成人一次4粒,一日1次;老... |
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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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除了引起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出现高血钙,高血磷外,尚无其它不良反应的报道(对于进行高钙血症透析的患者应考虑其透析液钙内流的可能性)。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损伤的病人可能出现恶心、头昏、皮疹、便秘、厌食、呕吐、腹痛等高血钙往象,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主要有腹泻、瘙痒、可逆性肝脏酶(ALT和AST)升高、脱发、皮疹等。在国外临床试验中,来氟米特治疗1339例类风湿关节炎病人中,发生率≥3%的不良事件包括:乏力、腹痛、背痛、高血压、厌食、腹泻、消化不良、胃肠炎、肝脏酶升高、恶心、口腔溃疡、呕吐、体重减轻、关节功能障碍、腱鞘炎、头晕、头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道感染、咽炎、脱发、搔痒、皮疹、泌尿系统感染等。以上不良事件均在安慰剂对照或阳性对照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组及MTX治疗组中发现,其中来氟米特治疗组以腹泻、肝脏酶升高、脱发、皮疹较为明显,在应用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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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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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据国外资料报道,在来氟米特片(商品名ARAVA)进行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有234名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含65岁),该部分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总体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差别。在国外其他临床试验报道中也未见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疗效的差别,但并不能排除一些老年患者对来氟米特的敏感性可能增加。65岁以上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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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骨质疏松症、肾性骨病、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等 |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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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①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②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一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③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和神经肌肉协调性。口服阿法骨化醉经小肠吸收后在肝脏可以直接转化为活性维生素D,甚至在骨骼中也能转化,而不需肾脏转化,故适宜老年人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噁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产物A771726(M1)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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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庆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艰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闰趋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钙 |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3.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 4.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 5.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6.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 marrow 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7.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 8.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 9.若白细胞在2.0×109/1~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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