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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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斑蝥、人参、黄芪、刺五加;辅料为甘油(供注射用)。 |
人工牛黄、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厚朴、板蓝根、连翘、拳参、石膏、莱菔子(炒)、荆芥穗、薄荷脑、冰片。辅料: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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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诺迪康威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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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06 |
国药准字Z1999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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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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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与放、化疗合用时,疗程与放、化疗同步;手术前后使用本品10天为一疗程;介入治疗10天为一疗程;单独使用15天为一周期,间隔3天,2周期为一疗程;晚期恶病质病人,连用30天为一疗程,或视病情而定。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5~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1.5袋,四岁至六岁一次1.5~2袋,七岁以上一次2~2.5袋,一日3次;重症者于服药后2小时加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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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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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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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清热解毒,表里双解。用于小儿外感属表里俱热证,见发热,流涕,咽红,口渴,便干,溲赤,舌红,苔黄者;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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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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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 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