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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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麝香、水牛角浓缩粉、牛黄、银朱、丁香、 莲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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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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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144 |
国药准字Z1502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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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能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中毒症状。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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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一次11-15粒,一日2次,温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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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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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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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能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中毒症状。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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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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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头痛、头晕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