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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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本品含桂美酸(C12H14O5)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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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鼎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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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144 |
国药准字H4102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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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对高胆固醇血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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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3次,每次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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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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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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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对高胆固醇血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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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本品系未丙烯酸型利胆药,能明显促进胆汁排泄,有利胆作用:并能松弛胆管括约肌,解痉止痛.此外,尚有一定的降低血胆固醇作用.本品适用于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亦可作为胆道感染的辅助治疗药物,对高血脂胆固醇血症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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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