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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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苯丙醇0.1克。辅料为:明胶、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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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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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144 |
国药准字H4202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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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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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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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胆道阻塞性、黄疽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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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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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慢性胆囊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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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偶有胃部不适,减量或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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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如应用本品超过3周,每日剂量不宜超过2粒。 2.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