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四肢酸痛、头痛、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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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3毫克,咖啡因15毫克,北豆根提取物50毫克(相当于原生药300毫克),金银花提取物30毫克(相当于原生药200毫克),野菊花提取物30毫克(相当于原生药200毫克)。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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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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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71 |
国药准字H4102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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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四肢酸痛、头痛、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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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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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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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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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四肢酸痛、头痛、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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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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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