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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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0毫升内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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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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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683 |
国药准字H1999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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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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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1.成人用量(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粒)。(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2.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不得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天(或遵医嘱)。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或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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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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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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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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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本品中氢溴酸右美沙芬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起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但无成瘾性;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气管粘膜,引起支气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收缩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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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进食可能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会出现头晕、失眠及神经质症状。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与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饮酒。不得与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药物同时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医嘱。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以上,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