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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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 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1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 副作用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 成分 |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 药理作用 | 头晕、困倦、口干、胃部不适、乏力、大便干燥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老年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