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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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乌梅、黄连、干姜、木香、罂粟壳、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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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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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04 |
国药准字Z61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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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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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g(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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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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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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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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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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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严重腹泻者应及时就医;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