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 |
诃子、石榴、木鳖子(制)、五灵脂、黑冰片。 |
|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04 |
国药准字Z1502022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小儿消化不良。 |
祛“赫依、协日”病,健胃,助消化。胃肠炽热,宿食不消,肝胆热症,黄疸。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的药物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