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草醛

香草醛

处方药 非医保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查看说明书
香草醛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香草醛
香草醛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香草醛。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5801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次,一次0.2-0.6g,或遵医嘱。儿童用量酌减。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香草醛片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有轻度头昏、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继续用药后症状逐渐消除。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