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永信药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狮厂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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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硫酸氨基葡萄糖与氯化钠的混合物(摩尔比为1:2) 硫酸氨基葡萄糖化学名称:2-氨基-2-脱氧-B-D-喃(型)葡萄糖。 |
双醋瑞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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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永信药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幼狮厂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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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81009 |
国药准字J2015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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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髋、膝关节的骨关节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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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如医生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餐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 |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由于服用安必丁®的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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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罕有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安全性简要概述:双醋瑞因已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排便频繁、软便和胃肠胀气。多数情况下这些反应会随着继续治疗而减轻。某些情况下,腹泻较为严重并出现并发症比如脱水、体液和电解质紊乱。尿液变色也有报道,但不具有临床意义(参见注意事项)。相比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双醋瑞因不存在引起胃肠道溃疡的潜在风险。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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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对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本品适用于退化性骨关节症,基本适用于中老年患者,不适于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安必丁®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安必丁®,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 儿童用药:安必丁®不可用于下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目前尚无此年龄组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老年用药: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或遵医嘱。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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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髋、膝关节的骨关节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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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主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硫酸氨基葡萄糖是一种小分子的氨基单糖’是构成人体内胶原、骨间质、关节外与内组织之重要成份。骨性关节炎是关节软骨退变的病理过程,是由于软骨细胞蛋白生物合成的异常所致。本品可刺激软骨细胞产生具有正常多聚体结构的糖蛋白,是上述生物合成必需的生理物质。本品同时可抑制一些可损害软骨的酶,如胶原酶和磷酸脂酶A2,并且可抑制损伤细胞的超氧化物的自由基的产生。硫酸氨基葡萄糖可阻断骨关节炎的病理机制和疾病的进展,缓解疼痛,改善活动。 因为它是天然的氨基单糖,选择性地作用于骨关节炎,所以耐受性很好。 |
本品为骨关节炎IL-1的首要抑制剂。经细胞实验及动物实验证实: (1)本品可诱导软骨生成、具有止痛、抗炎及退热作用; (2)不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3)对骨关节炎有延缓疾病进程的作用。毒理作用:小鼠和大鼠单次给药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190和410倍,狗的最大耐受量超过人用剂量的600倍(按体表面积给药量计算)。亚急性、慢性和生殖毒性试验,致癌和致畸试验均表明安必丁®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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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理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勿让儿童擅取。 |
1、服用双醋瑞因常引起腹泻,腹泻会导致脱水和低血钾症,故对使用双醋瑞因过程中发生严重腹泻的患者限制使用。如果出现腹泻,患者应停药并咨询医生替代治疗措施。对有腹泻病史的患者应限制使用双醋瑞因,尤其是有腹泻病史的65岁以上老年人。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应注意同时服用双醋瑞因可能会引起脱水和低血钾症。使用强心苷药物(洋地黄毒苷、地高辛)时使用双醋瑞因特别需要警惕低血钾的发生。双醋瑞因应避免和泻药同时服用。 2、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不良反应(如肠道转运加快)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双醋瑞因的代谢物可能使尿液变成褐色至红色(与尿液pH值有关),无任何临床意义,但可能会干扰比色法尿液测试的结果(如尿糖试纸)。轻微血尿可能由于尿液颜色改变被掩盖,因此在长期服药情况下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包括尿沉渣)。 4、伴有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须改变常规推荐剂量。然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min),须剂量减半(每日50mg)。 5、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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