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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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分子式:C17H21NO3.HBr分子量:368.27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黄芪、地黄、麦冬、五味子、赤芍、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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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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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1 |
国药准字Z200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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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助阳、益气、养阴。用于心阳不振、气阴两虚型冠心病,证见胸闷隐痛,心悸气短,头晕目眩,倦怠懒言,面少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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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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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偶见口干,恶心,大便失调,一般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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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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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助阳、益气、养阴。用于心阳不振、气阴两虚型冠心病,证见胸闷隐痛,心悸气短,头晕目眩,倦怠懒言,面少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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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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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药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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