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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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分子式:C17H21NO3.HBr分子量:368.27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丹参、灵芝、葛根、杜仲、三七、白薇、降香、红花、川芎、仙人掌、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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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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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1 |
国药准字Z20025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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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理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等;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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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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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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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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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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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理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等;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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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参七心疏胶囊的组方具有: 1.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肌代谢、改善脑供血不足等作用,并具有清除自由基,抑制脂过氧化、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升高密度脂蛋白水平)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修复受损的血管内皮细胞,改善和恢复动脉血管内皮功能; 2.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粘稠度,防止血栓形成等多种药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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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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