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来呫诺。化学名称:2-氨基-7-(1-甲基乙基)-5-氧-5H-[1]苯并吡喃[2,3-b]吡啶-3-羧酸。分子式:C16H14N2O4分子量:298.30 |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旭晖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63 |
国药准字H200802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3.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挤出适量本品,涂在溃疡表面,用药量以覆盖溃疡面为准。一日4次,最好在餐后和睡前做好口腔卫生后使用。尽可能在溃疡一出现就使用本品。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瞬时疼痛、用药部位刺激或烧灼感,发生率为1%~2%。 接触性粘膜炎、恶心、腹泻,发生率<1%。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动物试验表明,氨来呫诺可见于泌乳大鼠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只有在可能的利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数量≥65岁的患者。一般来说,老年人肝、肾、心功能下降,或可能伴有其他疾病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所以,老年人应注意用药剂量,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
成分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1.国外临床研究表明,5%氨来呫诺糊剂可持续使用至溃疡愈合。如用药10天后仍无明显愈合或疼痛减轻,应咨询医生。 2.如不慎入眼,应及时清洗眼部。 3.置于儿童不宜触及处。 4.涂药后如发生皮疹或接触性粘膜炎,立即停药。 5.用药前用柔软干净的布轻压溃疡使其干燥。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