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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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枸橼酸他莫昔芬。 |
白花蛇舌草、半枝莲、丹参、郁金、虎杖、两头尖、川楝子、枳壳(炒)、天南星(制)、青黛、全蝎、鳖甲(制)、桃仁(生)、鹿角霜、人参、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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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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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08 |
国药准字Z2005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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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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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次10mg(1片)口服,每日2次,也可每次20mg(2片),每日2次。 |
口服,每次4粒,每日3次。疗程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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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眼底疾病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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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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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治疗女性复发转移乳腺癌。2.用作乳腺癌手术后转移的辅助治疗,预防复发。 |
与介入化疗(MMC+5-FU+PDD,如肾功能差者PDD改为ADM)合并治疗原发性肝癌,本品具有一定的控制肿瘤增长的作用,并可以提高介入化疗期间的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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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治疗初期骨和肿瘤疼痛可一过性加重,继续治疗可逐渐减轻。少数病人有不良反应。其中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生殖系统:月经失调,闭经,阴道出血,外阴搔痒,子宫内膜增生,内膜息肉和内膜癌;皮肤:颜面潮红,皮疹,脱发。骨髓:偶见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肝功:偶见异常;眼睛:长时间(17个月以上)大量(每天240~320mg)使用可出现视网膜病或角膜浑浊。罕见的、需引起注意的不良反应:精神错乱,肺栓塞(表现为气短),血栓形成,无力,嗜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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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有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查血钙。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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