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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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为萘丁美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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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昂泰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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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97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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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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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口服,每次1.0g (2片) ,每日1次,睡前服。对严重或持续症状,...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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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腹痛和便秘约1%~3%。上消化道出血约0.7%。用本品的病例中,溃疡发生率在短疗程 (6周~6个月)组和在长疗程 (8年) 组分别为0.1%和0.95%。每日口服萘丁美酮2g的腹泻发生率增加。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头晕、耳鸣、多汗、失眠、嗜睡、紧张和多梦,发生率小于1.5%。 (3)皮肤:皮疹和瘙痒约2.1%,水肿约1.1%。 (4)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黄疸、肝功能异常、焦虑、抑郁、感觉异常、震颤、眩晕、大疱性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哮喘、过敏性肺炎、蛋白尿、血尿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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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在妊娠的后3个二月,及在哺乳期不主张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本品时一般每日不超过1g (2片) ,一些患者服用0.5g(1片) 会得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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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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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非酸性非甾体抗炎药,属前体药物,在肝脏内被迅速代谢为6-甲氧基-2-萘乙酸(6-MNA)而起解热、镇痛、抗炎作用。本品的上述作用与萘丁美酮的活性代谢产物抑制炎症组织中的前列腺素合成有关。本品是一种非酸性、非离子性前体药物,在吸收过程中对胃粘膜无明显的局部直接影响;同时本品对胃粘膜生理性环氧合酶的抑制作用较小,因此本品引起的胃肠粘膜糜烂和出血的发生率较低。本品体外对健康志愿者血液的血小板聚集无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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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具有消化性溃疡史的病人服用本品时,应对其症状的复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2)肾功能不全者 (肌酐清除率少于30ml/分钟) 应减少剂量或禁用。(3)有心力衰竭、水肿或有高血压者应慎用本品。(4)用餐中服用本品的吸收率可增加,应在餐后或晚间服药。(5)本品每日服用量超过2g时腹泻发生率增加。(6)本品常用剂量为每日1g,对于症状严重或持续存在或急性加重的患者可酌情加量,并可将总量分为2次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