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镇惊,祛风化痰。用于小儿风痰壅盛所致的惊风,症见高热神昏、惊风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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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胆南星、天竺黄、茯苓、琥珀、人工麝香、全蝎、僵蚕(炒)、雄黄、朱砂。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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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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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35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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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镇惊,祛风化痰。用于小儿风痰壅盛所致的惊风,症见高热神昏、惊风抽搐。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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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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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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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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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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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镇惊,祛风化痰。用于小儿风痰壅盛所致的惊风,症见高热神昏、惊风抽搐。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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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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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