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心肺,理气,安神。用于心肺火盛所致的失眠,胸闷不舒,胸胁闷痛,心慌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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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广枣、檀香、紫檀香、红花、肉豆蔻、天竺黄、北沙参。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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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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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71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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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心肺,理气,安神。用于心肺火盛所致的失眠,胸闷不舒,胸胁闷痛,心慌气短。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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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温开水送服。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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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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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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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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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心肺,理气,安神。用于心肺火盛所致的失眠,胸闷不舒,胸胁闷痛,心慌气短。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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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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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头晕症状;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