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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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金银花、黄连、黄柏、白花蛇舌草、败酱草、牡丹皮、赤芍、泽泻、车前子、仙鹤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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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国森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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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446 |
国药准字Z109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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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通淋。用于热淋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尿短、腰痛,小腹坠涨;亦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淤血证,症见小便频急,尿后余沥不尽、尿道灼热、会阴少腹腰骶部疼痛或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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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0.3g,分3~4次服。疗程总量10~15g。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重症一次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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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极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恶心、胃脘胀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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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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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亦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
清热解毒,凉血通淋。用于热淋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尿短、腰痛,小腹坠涨;亦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淤血证,症见小便频急,尿后余沥不尽、尿道灼热、会阴少腹腰骶部疼痛或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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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降低前列腺内注射消痔灵注射液所致前列腺纤维增生性炎模型大鼠前列腺指数,减轻前列腺病变程度;可使前列腺内注射角叉菜胶所致急性前列腺炎模型大鼠前列腺液中的白细胞数减少、卵磷脂小体密度增加;可使丙酸睾丸素引起的去势大鼠前列腺增生模型的前列腺指数降低及前列腺腹叶体积减小,减轻前列腺病变程度。同时,本品还可增加水负荷大鼠尿量,提高小鼠尾受光热刺激的痛阈值,可使小鼠耳廓动、静脉管径扩张及流速明显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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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 (1)肝功能明显异常; (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 (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 (4)明显胃肠道梗阻; (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止哺乳。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 |
1.体虚胃寒者不宜服用。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品,以免助湿生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