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健脾。用于脾气亏虚证,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食欲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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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炙黄芪、红参、白术(土炒)、陈皮、麦冬、甘草。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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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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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72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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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健脾。用于脾气亏虚证,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食欲不振。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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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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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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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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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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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益气健脾。用于脾气亏虚证,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食欲不振。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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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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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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