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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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氯普噻吨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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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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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8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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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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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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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嗜睡、头晕、口干、视物模糊、便秘、排尿困难、体重增加和体位性低血压。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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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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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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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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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晕、嗜睡、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和心悸、口干、便秘、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抗胆碱能症状。2.剂量偏大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长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3.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4.可引起肝功能损害、粒细胞减少。偶可引起癫痫。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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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不宜使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老年人使用时应减量;5.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