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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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
本品主要成份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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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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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377 |
国药准字H2005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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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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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仅用于鼻腔喷雾。使用前请充分振摇瓶体,并详见使用图解说明。成年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两喷(220微克/日)。12岁的儿童:每天一次,每次各鼻孔一喷(110微克/日)。老年人用量同成年人,或遵医嘱。为达到最佳疗效,应有规律用药。最高疗效未必会在头数次使用中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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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偶见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喷嚏或轻微鼻出血,但一般不需要停药,随着身体对该药的适应,上述症状随之消失。若发现鼻分泌物呈黄色或绿色、感觉有异味、鼻子或咽部有较严重的刺痛感或流鼻血,请向医生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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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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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适于预防和治疗成人和6岁以上儿童的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其症状主要有鼻痒、鼻阻、流鼻涕、打喷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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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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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喷入眼睛;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长期连续使用;6.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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