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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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个免疫剂量(0.5ml)含: 1.活性成分:纯化肺炎球菌荚膜多糖:1,2,。,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2F,。3F………………………………………以上23种血清型各25μg 2.稀释液:酚缓冲液加至0.5ml酚缓冲液(pH6.9)含:苯酚(?1.25mg)﹑氯化钠﹑磷酸二钠﹑磷酸一钠和注射用水。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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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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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29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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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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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次接种:一剂量(0.5ml)。再次接种:一剂量(0.5ml)。据目前所知,对已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者不建议进行系统性再接种。但是,对于肺炎双球菌感染的高危人群(如脾切除者)中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超过5年者,或体内抗体滴度显著下降者(如肾病综合症、肾衰或器官移植者),建议进行再次接种。另外,建议10岁以下患有肾病综合症、脾切除和镰状细胞病的儿童间隔3-5年再次接种本疫苗。肌肉或皮下注射。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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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疫苗中某种成份过敏者. 2.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最好推迟接种. 3.除非有特殊的原因,否则本疫苗不推荐给三年内已接种者. 4.已证实或怀疑有肺炎球菌感染不是接种本疫苗的禁忌症,应视其所处危险状态决定是否接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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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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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疫苗推荐用于2岁以上高危人群预防肺炎球菌性肺炎,包括上述23个血清型的肺炎球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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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疼痛﹑红斑(暗红斑)﹑硬结﹑水肿,这些反应都很轻微且为一过性的。罕见的阿蒂斯型反应也有报道。这种反应可以完全恢复,不会有后遗症;它们大多发生在体内已有很高肺炎球菌抗体水平者。系统性反应:在约2%的接种对象中观察到中度及一过性的发热,超过39℃的发热比较罕见。发热症状一般出现在注射疫苗后且在24小时内自然消退。其他常见的反应,如淋巴结病﹑皮疹﹑风疹﹑关节痛﹑过敏反应﹑头痛﹑肌痛﹑不适﹑衰弱及疲倦也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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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禁皮内注射和血管内注射,应确保针头不进入血管. 建议在接受脾切除手术或免疫抑制治疗(化疗等)前至少两周接种本疫苗.再次接种应严格遵照【用法用量】.请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