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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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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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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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27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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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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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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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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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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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5)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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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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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