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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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羟甲基烟酰胺,化学名N-羟甲基-3-吡啶羧酸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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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锡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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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35 |
国药准字H51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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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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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g~1.0g,一日3次,饭前服,连服2~4天后改为一次0.5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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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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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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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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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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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利胆消炎药,本品进入体内后分解为烟酰胺和甲醛,前者有保肝作用,后者有抗菌作用,对胆道及肠道中的双球菌、脓球菌、肠球菌及大肠杆菌等的感染均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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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