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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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本品的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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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淮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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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35 |
国药准字H200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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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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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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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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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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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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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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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