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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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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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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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35 |
国药准字H2002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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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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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g,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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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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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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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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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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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