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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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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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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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10 |
国药准字H2011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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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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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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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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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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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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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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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