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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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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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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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10 |
国药准字Z4202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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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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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口服。每次15~30毫升,每日3次;7岁以上儿童用量减半,3~7岁服1/3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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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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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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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燥咳,咽干,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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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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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