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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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淀粉。  | 
                        
                             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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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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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42  | 
                        
                             国药准字H23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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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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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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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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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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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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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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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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