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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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西汀。化学名称:乙基(13as,13bs)-13a-乙基-2,3,5.6-13a,13b六氢-1H-吲哚[3,2,1-de]吡啶[3,2,1-ij][1,5]-二氨杂萘-12-羧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3N2O2分子量:35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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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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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国药准字H3302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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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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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5mg(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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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1.有时可出现皮疹、荨麻疹、瘙痒过敏症状,此时应停药。2.有时可出现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症状。3.头昏、颜面潮红、血压轻度下降、心动过速等偶有发生。4.有时出现自细胞减少,S-GOT、S-GPT、r-GTP、AL-P、血尿素氮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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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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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已有妊娠可能的妇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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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适用于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脑动脉硬化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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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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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压;4.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