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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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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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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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国药准字H1302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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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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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1. 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2. 特发性耳鸣者,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 间歇性跛行,每日10~20mg。4. 偏头痛预防,5~10mg,每日2次。5. 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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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 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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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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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1. 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 耳鸣,脑晕。 3. 偏头痛预防。 4. 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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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本品是一种钙通道阻断剂。能防止因缺血等原因导致的细胞内病理性钙超载而造成的细胞损害。本品具有:1缓解血管痉挛,对血管收缩物质引起的持续性血管痉挛有持久的抑制作用,尤其对基底动脉和颈内动脉明显,其作用比脑益嗪强15倍;2前庭抑制作用,能增加耳蜗小动脉血流量,改善前庭器官循环;3抗癫痫作用,本品可阻断神经细胞的病理性钙超载而防止阵发性去极化,细胞放电,从而避免癫痫发作;4保护心肌,明显减轻缺血性心肌损害;5氟桂利嗪尚有改善肾功能之作用,可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另外本品还有抗组织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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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 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