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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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地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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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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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56 |
国药准字H2010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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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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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以盐酸法舒地尔计,1次将30mg(1支)用50-100mL的电解质溶液或葡萄糖溶液稀释,1日2-3次,每次约用30分钟静脉滴注。 本剂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应用,一般应用2周为宜。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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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患者;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如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低血压患者(使用本剂有时会出现低血压)禁用。 |
据国外临床试验数据,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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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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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子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儿童用药: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1、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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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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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在总病例4907例中,571例(11.64%)出现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有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肝功能异常375例(7.64%),颅内出血80例(1.63%),低血压29例(0.59%)。(1999年6月安全性定期报告)。 重大不良反应:颅内出血(1.63%)-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等出血,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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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所见的患者;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排泄,持续血药浓度,出现低血压,因此观察到低血压时应减量(例如1次10mg);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大鼠及猴静脉内给药实验,有引起肾损害的报告。 |
1.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