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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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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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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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56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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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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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以盐酸法舒地尔计,1次将30mg(1支)用50-100mL的电解质溶液或葡萄糖溶液稀释,1日2-3次,每次约用30分钟静脉滴注。 本剂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应用,一般应用2周为宜。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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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出血患者;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如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低血压患者(使用本剂有时会出现低血压)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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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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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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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在总病例4907例中,571例(11.64%)出现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有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肝功能异常375例(7.64%),颅内出血80例(1.63%),低血压29例(0.59%)。(1999年6月安全性定期报告)。 重大不良反应:颅内出血(1.63%)-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等出血,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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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所见的患者;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排泄,持续血药浓度,出现低血压,因此观察到低血压时应减量(例如1次10mg);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大鼠及猴静脉内给药实验,有引起肾损害的报告。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