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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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天麻(制)、黄芩、天竺黄、防风、全蝎(制)、沉香、丁香、钩藤、冰片、茯苓、人工麝香、薄荷、川贝母、金礞石(煅)、胆南星、人工牛黄、珍珠、龙齿、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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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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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Z3602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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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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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口服,小儿一次0.52g(2袋),一日3次。周岁以内遵医嘱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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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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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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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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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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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不可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