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川芎、吴茱萸、冰片等。 |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Z440207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口服。一次4-8克,一日2-3次;重症一次8-16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活血化瘀,化痰通络,行气止痛。用于痰瘀阻络之中风恢复期和后遗症,症见半身不遂、拘挛麻木、口眼歪斜、言语不清。 |
|
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孕妇忌服。2.服药期间如有燥热感,可用白菊花蜜糖水送服,或减半服用,必要时暂停服用1—2天。3.常用量:每次8G(克)(约48-50粒丸),早晚各服1次。连服10天,停药一天,30天为一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预防量与维持量每次4G(克),早晚各服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