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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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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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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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H20010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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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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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口服。每日1次,每次80mg(1粒),对血压控制不满意者可增至160mg(2粒),或遵医嘱。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联合使用。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肾功能不全或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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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轻微且为一过性。1、偶见轻度头痛、头晕、疲乏、腹痛、干咳,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2、偶见血钾增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血肌和转氨酶增高。3、有腹泻、鼻炎、咽炎、关节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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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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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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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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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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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