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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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碱酸新霉素21mg、地塞米松磷酸钠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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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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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H4202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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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巩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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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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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眼脸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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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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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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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巩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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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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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 严格按说明书使用;2. 避免过敏反应;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定期复查眼压;6. 如出现视力下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