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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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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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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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Z4402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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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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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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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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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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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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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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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